清廉工医 | 柳州市工人医院:执行“三定三有”,构建“清亲”医企关系

2022-06-10 09:44宣传科

医药代表今后不能在医院里随意活动了!近日,柳州市工人医院出台《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管理制度(试行)》,明确规定,医药代表在医院内开展业务活动应严格遵守“三定三有”原则,否则将有可能被“拉黑”,对于违反规定的医务人员,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据介绍,为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建立医院与医药生产经销企业之间“亲清”的业务交往关系,柳州市工人医院近日印发了《柳州市工人医院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管理制度(试行)》,明确规定,对于医用耗材和医用仪器设备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的从事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仪器设备宣传、推广等事项的工作人员,包括以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仪器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名义到医院进行业务活动的人员,在医院内开展业务活动应严格遵守“三定三有”原则,即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院纪委加强供应商信息事务登记管理和来访备案审查等关键环节的直接监督。

 

柳州市工人医院纪委书记邱萍(左三)到重点科室巡查“三定三有”落实情况

 

该制度规定,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私自接待医药代表不允许医药代表未经备案预约在诊疗区域、办公区域进行产品推介和促销活动。被接待医药代表与事先备案人员信息不一致的,应由被接待人说明理由,否则取消接待。发现医药代表擅自进入医院诊疗区域开展推销、统方等违规行为,首次约谈涉事医药公司负责人;第二次停止采购该医药代表代理的医药产品3-6个月;第三次将该医药代表所属企业列入医院医药产品购销黑名单,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月7日,药剂科工作人员在接待医药代表

 

医院医务人员擅自接待医药代表,一经发现,由行风管理办公室约谈涉事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取消当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涉嫌严重违纪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组织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该制度通过搭建阳光下运行的沟通平台,对供应商开前门、堵后门,有效防止医药代表与关键岗位、重点部门私下接触而产生的廉政风险全面构建“亲清”型廉洁规范的医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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