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捐献热血,携手同行,柳州市工人医院邀请您加入无偿献血队伍
2024-08-19 09:08宣传科
尊敬的市民朋友:
(一)献血时间:8月22日(周四)8:00-17:00
(二)献血地点(三个院区均安排有献血车):
总院:总院行政大楼前、共建献血屋
鱼峰山院区:汽车入口旁
西院:西院门诊大楼前
(三)其他:
如若您因故未能参与本次无偿献血活动,可在后续方便时前往我院与广西血液中心合作共建献血屋献血。献血屋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10:00—16:00。(地址:柳州市柳南区和平路156号柳州市工人医院急诊科斜对面 )
柳州市工人医院医护人员献血现场
(一)献血前注意事项
1、带上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护照等。
2、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体检要求的,具有两次及两次以上献血经历的爱心人士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3、男性体重≥50公斤,女性体重≥45公斤;血压范围要求在90-139/60-89mmHg内。
4、请不要空腹去献血,献血前一晚保持良好的睡眠,不熬夜、不喝酒。
5、献血前一周如出现感冒、发烧、腹泻等情况,服用药物,或女性处于经期前后三天,请暂缓献血。
6.两次全血献血时间须间隔满6个月。
(二)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后按压针眼,并在献血点就地休息10-15分钟,无不适后方可离开。
2、手臂上的止血绷带包扎半小时后自行解除,针眼处的创可贴至少保留4小时以上,可晚上洗澡再去除。
3、献血后多喝水,当晚不要熬夜,24小时内不要剧烈运动,献血的胳膊不提重物。
1、成功献血的献血者可获由广西血液中心提供的纪念品1份。
2、本人献血量达到800毫升以上的,终身不计次数获得用血费用报销,800毫升以下的按献血量的双倍获得用血费的报销,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获得累计总量不超过献血量双倍的用血费用报销。
3、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本人的兄弟姐妹、媳妇、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属于献血者的优先用血受益人。在临床用血紧张时,在输血指征同等条件下可按献血量等量优待用血。
4、国家级表彰(每两年表彰一次)。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的有关规定:无偿献血累计达20次(4000毫升)、30次(6000毫升)、40次(8000毫升)的献血者可分别获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金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可被授予终身荣誉奖(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